2011-12-21来源:中国西藏网 点击量:727
2011年12月18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出席2011西藏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并讲话。
马如龙介绍说,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给予5000到20000元的就业奖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30—50%的社会保险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等政策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在区内各类企业就业生活补贴、区外就业路途补贴、生活补贴及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2011年,针对到西藏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期内,给予二类区每人每月300元、三类区每人每月500元、四类区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到区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1年的生活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路费补贴。
区内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对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根据实际就业人数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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